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2月17日,合肥高新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,以被告人陈某某为首要分子,被告人李某、陈某、左某某、孙某某为积极参与者,被告人任某某、董某某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集团,因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受审。
2017年以来,被告人陈某某、李某成立合肥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,陈某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,从事非法讨债业务,先后网罗了被告人陈某、左某某、孙某某、任某某、董某某等人,逐渐形成了以陈某某为首,李某、陈某、左某某、孙某某为积极参加者,任某某、董某某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该犯罪集团为非法讨债获取利益,经常纠集在一起,多次有组织地采取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,及滋扰、纠缠、哄闹、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他人正常的工作、生活秩序,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,实施了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,扰乱社会、经济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马晨翔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